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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04-25 16:53 阅读人数:1
    2019年4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和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交财〔2019〕8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现就《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背景依据、发展目标、主要内容及解决问题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促进港航物流降本增效,完善港口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服务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2018年底,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8〕14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规范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政文〔20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和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起草制订“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经征求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和部分港航企业等单位意见及上报市政研究同意后,四家单位联合联合印发了《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交财〔2019〕8号)。 

  二、发展目标 

  巩固泉州港口的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地位,将泉州港口发展成为以内贸集装箱、大宗货物运输为主,拓展近洋集装箱外贸航线,对台客货运输优势突出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具体体现:至2020年,集装箱吞吐量稳步增长,内贸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全省第二;新增可装卸集装箱码头泊位5个、扩建1个,增加集装箱通过能力144万TEU,港口集装箱通过能力达273万TEU;新开辟持续发展的外贸集装箱运输航线3条;积极培育海铁联运市场,拓展腹地货源。 

  三、主要内容 

  《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由正文和附件组成。其中,正文共9条,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的目的、专项资金的定义、使用和管理原则、申报对象及相关用语含义、申报材料、申报审核和兑付程序、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和开始执行时间、解释部门;附件共9个,内容包括9个不同奖励补贴项目的申请表格、承诺书和供审核使用的证明性格式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包括在泉登记注册的集装箱码头企业、船货代理企业及陆地港,集装箱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 

  (二)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针对《若干意见》中“鼓励集装箱码头企业生产发展、鼓励组织货源从泉州港口进出、鼓励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在泉州港口开展集装箱运输业务”三条奖励措施分别制定对应的申报材料,方便企业申报。 

  (三)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程序。具体为:专项资金每年申报一次,当年度申报上年度的奖励(补贴)资金。1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分别向对应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船代企业、国内货代企业、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的申报资质,函请市商务局审核国际货代企业的申报资质。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和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负责审核所辖码头企业、陆地港(含集装箱场站、海关查验场站)的申请,所辖区域内经营的船货代企业代理箱量、海铁联运箱量、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运输箱量及航次信息;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奖励(补贴)的企业名单提交市扫黑办进行背景审核。市交通运输局、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和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结合市扫黑办的背景审核情况和第三方机构审核情况,将审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重新审议确认无误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和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将专项资金申请联合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 

  (四)专项资金的兑付程序。具体为: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通过预算指标系统下达市本级负担的资金指标。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再联合行文通知县(市、区)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资金。县(市、区)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专项资金拨付给经审批的奖励(补贴)企业。 

  (五)专项资金的监管。专项资金由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专项资金实施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和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解释。 

   四、解决的问题 

   规范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稳步增长、增加港口集装箱通过能力、新开辟持续发展的外贸集装箱运输航线和发展海铁联运等,进一步优化港口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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