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8年泉州市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物价局 2018-03-29 11:08 阅读人数:1
  泉价〔2018〕30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局、经济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现将2018年泉州市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物价局

  2018年3月9日

  2018年泉州市价格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物价局的决策部署,为“五个泉州”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一)持续推进电价改革。针对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处于培育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一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成长性企业,认真落实电价扶持政策。严格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方案,做好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相关工作。落实煤电联动机制,认真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燃气电厂上网电价和转让替代电价。落实好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分档生态电价,实行差别化考核,实现精准监管,促使企业自觉认真地落实生态流量。继续执行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落实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退坡机制。注意宣传解读电价政策,为企业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持续推进气价改革。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完善气价疏导方案,加强中间输配环节监管,逐步放开竞争性气源价格,科学合理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三)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高晋江、永春试点县(市)和泉港、德化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指导推进其他县(市、区)的改革工作。有关县(市、区)要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已经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四个县(市、区)要巩固试点取得的成果,并持续探索推进,即将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县(市、区)要抓紧进度,迎头赶上,确保今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四)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和生活用水价格改革。完善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特别是“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节约用水,同时要充分考虑工业企业尤其是食品加工行业的生产用水需求,合理确定分行业的用水定额、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防止过多地增加企业负担、限制企业发展。积极配合“一户一表”改造步伐,推进居民阶梯水价政策的全面实施。适时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根据垃圾分类进展情况,适时制定垃圾分类收费政策,推行计量收费。

  (五)持续推进门票价格改革。对照新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做好门票价格管理工作。同时,要完善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运输价格政策,推动景区节能减排,保护景区生态资源。

  二、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价格精准调控

  (六)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着力提高监测预警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完善应急监测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特别关注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的先行指标,注重价格监测形势分析预测,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七)加强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继续巩固我市民生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有效做法,利用泉州价格信息网和泉州市物价局微信公众号加快价格信息更新。加大与各大媒体协作力度,提高价格信息发布时效性,增强信息发布影响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八)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按照省、市政府下发的通知要求,抓紧落实建设管理措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平价商店建设任务。同时,重点时段或者达到启动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启动,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作用。

  (九)积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做好价格调控与农业生产、物资供应、资金保障协调配合,保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开展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十)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重要节日对特困群众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

  三、聚焦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持续抓好清费减负措施落到实处

  (十一)落实国务院、省、市的减负政策。落实今年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政府关于降成本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大力推动降电价。

  (十二)切实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产权交易等部分交易服务收费行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十三)切实降低物流成本。认真落实车辆通行费“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完善民航延伸服务收费管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十四)切实降低制度性成本。强化收费监管,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降低制度性成本。进一步巩固去年清费减负成效,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十五)切实降低软件业用电成本。贯彻软件业电价扶持政策,软件园区内的和一定规模以上的软件企业执行大工业电价,免收基本电费和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平时段调整为谷时段,进一步降低软件业用电成本。

  (十六)围绕降成本加强成本监审工作。落实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健全完善行业成本监审流程,推进成本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加快完善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成本信息公开。深化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领域成本监审,挤水分、减成本,服务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继续优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发展现代农业。

  四、聚焦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加快补齐民生价格短板

  (十七)抓好补短板价格政策落地生根。继续抓好运用价格政策促进补齐民生短板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区分竞争性与非竞争性环节、基本与非基本服务,稳步放开公用事业竞争性环节、非基本服务价格,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补民生价格政策短板新格局。

  (十八)抓好养老服务事业收费管理工作。深入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营和政府参与投资(PPP)等各类不同性质养老服务机构,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水、电、气等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掌握养老服务机构对价费政策的真实需求,认真落实运用价费政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快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有效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十九)抓好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放开大中专民办学校收费,完善公办高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支持幼儿园发展的收费政策,取消现行省级以下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制定实行高限管理的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及政府补助情况,逐步缩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同质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差距。同时,要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同价政策。

  (二十)抓好社会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工作。根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需要,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政策,落实相关优惠措施。

  (二十一)抓好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工作。继续加强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律师服务等司法服务收费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

  五、聚焦现代经济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和市场价格行为

  (二十二)落实新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做好上级价格部门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按时序进度要求清理现行价格政策文件,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订的要修订。

  (二十三)规范政府价格管理。落实好新修订的政府定价行为实施细则,全面梳理近年来的定价卷宗,逐一对照检查,确保卷宗符合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价格系统政府定价卷宗评查活动。落实即将出台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价格认定复核办法》,及时修订配套文件及文书格式。

  (二十四)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和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规范内部审查程序,落实程序把关和结论把关,严格审查增量政策,有序清理存量政策。

  (二十五)持续加强价格认定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风险责任意识,开展价格认定学习提升活动。继续规范涉纪、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密切关注营改增、矿产资源税和房地产税试点等财税体制改革,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新领域。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密切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做好其他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工作。

  (二十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开展全市明码标价大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行为。加强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把门票价格与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或者商业性开发的景区门票捆绑销售、额外收费等问题,以及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海丝泉州的国际形象。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清理整顿行政审批过程中乱收费现象。围绕房地产、供水、供气、电信等民生或公用领域的价费热点,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严肃查处在供气领域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价格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发生在用气过程的乱收费现象。

  (二十七)继续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市场价格行为交易规则,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总结近年来的工作经验,探索制定封闭区域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健全社会价格监督体系,继续推进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价格行为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增强价格综合监管能力。

  (二十八)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密切关注原料药、医疗器械、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行业和领域竞争动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竞争行为的监管,依法协助查处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垄断违法行为。

  六、聚焦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二十九)深化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打好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进社区品牌,继续推进价格争议调解示范工作站建设,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与价格举报投诉的工作联动,进一步发挥价格争议调解在化解民事商事价格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十)推进数字物价建设。继续推进12358价格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将现行业务信息系统整合为单点登录的统一平台,实现各系统间数据汇聚共享,争取打造“数字物价”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提升价格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十一)做好价格普法服务和宣传信息工作。按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的建设要求,做好各项价格普法工作。上下联动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形式,增强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出台并落实新的价格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将宣传信息工作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七、聚焦一流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三十二)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守价格工作者的精神追求。坚定理想信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动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开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说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真正做到凡是不利于大局的话坚决不说,凡是不利于大局的事坚决不做。

  (三十三)求真务实抓工作,始终保持不胜不休的奋斗状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水平。工作部署、政策措施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这决定了抓落实必须注重时效,该干的工作就抓紧干、坚决干,珍惜每一天时间,抢抓每一个机遇,保证各项任务及时完成,坚决克服说而不做、决而不行、抓而不紧的不良风气。同时,抓落实时要有成本的概念,养成高效率、快节奏、低成本的工作作风,善于运用现代公共管理的方法和技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今年市局将把重点工作任务列入督查通报内容,每个季度向当地政府通报一次,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同时,要紧紧围绕深化“平安泉州”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化细化平安单位创建实施方案,落实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建设。

  (三十四)持之以恒修德行,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廉洁自律是干部从政的起码要求、根本底线,政德修养是领导干部的安身之本、从政之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自己党员干部身份,自觉地用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要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切实塑好新时期价格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常弃非分之想,时刻保持高度警醒,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常思监督之益,监督就如一张“安全网”,又似一堵“防火墙”,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仅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个人负责。深刻认识到“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真正做到在监督下用权、在阳光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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