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粮食局2016年工作总结
来源:泉州市粮食局 2017-09-30 19:33 阅读人数:1

 

  

  2016年,全市粮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粮食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储存安全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障我市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粮食应急调控体系更趋完善。一是围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坚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政府在粮食生产和流通方面的责任,形成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粮食直补政策,2016年全市累计订单收购粮食7308吨,增加农户收入175.39万元;三是通过积极调剂仓容、优化调整储备粮品种等措施,按期完成新增粮食储备任务5.5万吨和全市储备规模任务;四是有效保障全市粮油市场和军供粮油的供应及重大节假日市场保供稳价;五是制定出台《泉州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规定》,做好粮食应急预案、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处置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供应能力;六是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巩固产销协作关系。全市与产粮区签订粮食购销合同(协议)32项,粮食需求量约61.4万吨;七是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体系,依托1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抓好全市规划建设的11个粮库项目(总仓容52.97万吨),争取省级以上财政建库补助资金6329万元,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个项目。年底前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动工;二是全市32个危仓老库改造项目(16个库点)全部完成,维修改造仓容11.27万吨,功能提升仓容9.8万吨。累计投资1171万元,争取落实省、市两级财政补助资金900万元。 

  (三)粮食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制定《进一步规范全市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粮油质量监测工作;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市级储备粮轮出、轮入、新增一律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三是统筹做好全年11万吨储备粮轮换工作,开展针对全市114个库点的春秋两季粮食库存检查和日常监管,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四是制定扶持政策,开展放心粮油企业评选授牌和粮油经销网络建设活动。重新考评确认8家以军粮供应为重点的定点粮食骨干加工企业,不断完善和合理布局定点加工网络。 

  (四)粮油质量安全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制定并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放心粮油”方案,全年检验粮油样品1100多份,实现治理“餐桌污染”目标任务;二是建立粮食系统双随机抽查制度全市建立执法和库存检查人才库96名、231家粮油企业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全年开展检查456次,出动人员1516人次,检查企业1026个次;三是加强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添置价值2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进一步提升市级粮油质量检验监测能力 

  (五)粮油产业得到健康发展。一是制定落实发展扶持政策。市政府出台《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落实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应急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经销店。发放国有、民营企业引粮入闽、入泉补贴资金近200万元。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一是修订《泉州市粮食局党组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结合行业实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明确两个责任,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四是抓好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各项议事决策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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