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09-21 18:01 阅读人数:1

  

  2016年,市交通运输委在市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以“创文明、强管理、重服务、提水平”巩固提升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建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第八届省级文明行业竞赛、参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着力打造文明和谐交通,努力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营造优质交通运输服务环境,为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支撑和保障。市交通运输委被交通运输部表彰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被泉州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交通运输委行政审批窗口被交通运输部表彰为2014-2015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现将2016年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按照市委文明办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行业文明创建的全过程,广泛开展 “公民道德宣传日”教育活动和“我们的节日”等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努力构筑以“行业使命、共同愿景、交通精神、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祭扫烈士陵园、参观福建省委旧址、朱德红四军革命遗址、叶飞故居等活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加强道德风尚建设。积极开展“立足岗位,奉献交通”实践活动。在认真学习厦航、吴斌等先模事迹的同时,组织开展推荐道德模范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和交通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推荐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曾清华参选泉州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敬业奉献类)。 

  (三)继续办好道德讲堂。严格按照唱一首歌、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讲一个故事、作一番点评、作一个承诺、送一份吉祥“七个一”流程开展活动,促进道德宣讲制度化、常态化,提升道德讲堂的教化作用。先后邀请泉州高速管理分公司办公室主任黄颜水、市公路局援藏干部苏一敏与机关干部职工分享他们在平凡工作岗位对“敬业”精神的感悟。 

  (四)推动文明交通体系建设。通过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推进实施文明交通综合治理,着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素养。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等单位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好司机”竞赛活动,引导机动车驾驶人强化文明交通意识和养成安全驾驶习惯,推动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高。市交通运输委、市交通运输集团联合主办“2016年泉州十佳文明公交驾驶员”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公交驾驶员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风尚,促进行业文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结合文明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在道路水路客运站、公交站点、主要交通路口等场所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宣传、文明劝导、文明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2016年共组织22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营造优质服务氛围,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把该放的权放下去,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即办的尽量即办,9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授权分管领导或窗口办理。优化审批方式,认真落实市级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全程台帐监管机制,指定窗口工作人员对我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逐一建立台帐,确保每个项目从窗口收件初审、组织技术审查、出具评审意见、要素补退件一次性告知、提供业务咨询服务等全程登记记录在案。对于办理时限较长的项目,主动与项目业主沟通联系,了解设计文件修编进展情况,协助指导其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精简规范申报材料,对涉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公路工程等事项的申报材料和流转环节进行“瘦身”,逐一对应重新编制办理规程,通过对接网上办事大厅,时时向社会公开推送办理情况及办事结果,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委审核审批窗口连续7年获市行政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二)提升服务信息化水平。在中心市区主要客运站开通网络售票、自助售票等渠道,推广出租汽车智能管理卡制度,严格落实车辆“三天一回场”制度,强制驾驶员在规定时间内回场检查;推进电子服务监督卡管理,将纸质服务监督卡更换为安装使用北斗电召终端的电子服务监督卡,方便市民监督和交通执法检查,有效打击无证、假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在全省率先推出出租车网络约车平台“互联打的”,方便市民群众通过路面扬召、网络召车、电话叫车等三种方式打车出行,同时还设置了服务评价、失物招领等人性化功能,保障乘车群众合法权益。 

  (三)优化公交线网布局。20166月,为方便背街小巷的市民出行,缓解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后带来的市民公共交通出行矛盾,市交通委规划了9社区巴士线路,形成公共自行车+社区巴士+常规公交的多层次、一体化城市公交体系,实现对整体公交线网的有效补充,缓解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目前,已开通4条社区巴士线路,投入LNG清洁能源公交车50辆。 

  (四)扎实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泉文明办〔2015〕4号)要求,扎实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温馨舒适的旅客出游候车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客运站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板报等手段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投放以文明旅游为内容的宣传墙报6块,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严把车站安全关,保障安全旅游。加强源头管理,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工作规范》文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确保旅客出行交通安全。 

  三、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根据市创城办制定的《泉州市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方案》,市交通运输委认真对照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紧扣“文明城市创建”这一主题,完善创建机制、丰富创建载体,突出“强管理、重服务”这两大抓手,加强交通行业管理、注重交通服务质量,努力提升交通行业服务水平,创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实行挂钩联系制度。我委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建立了处级领导挂钩联系工作机制,挂钩对象包含了全市16家出租汽车企业、中心市区2家公交企业、中心市区6个客运场站以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比照市里的做法,实行领导挂钩。通过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挂钩联系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项迎检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各道路客运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公交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文明服务专项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加强场站环境卫生、车辆保洁工作。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做好客运站和公交首末站、中途站的场站卫生环境整治,全面排查整改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出租汽车回场检查制度,确保客运车辆安全服务设施齐全,车身内外干净整洁。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指导客运站、公交企业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在客运站、公交首末站等场所做好文明引导、礼让提醒、场站卫生保洁等工作。 

  (三)开展常态化监管。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一改以往临时抽调人员搞突击迎检的做法,以职能科室为单位对客运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进行常态化监管,将责任明确到位,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比如出租车企业,由市道管处一位副处长当组长,出租汽车管理科和培训管理科两个科室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出租汽车三日一回场检查制度、驾驶员宣传教育、顶灯LED显示屏公益广告播放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有关要求,按照形式多样、广泛覆盖的原则,整合客运场站、公交车、出租汽车等资源,利用各种宣传载体,整体推进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在客运站LED屏、公交车车载视频、出租汽车顶灯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和“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八不”行为规范等公益广告;在客运站、公交始末站、公交车上张贴、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等宣传海报;在车站的醒目位置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设置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栏和健康教育宣传栏。中心市区各主要交通运输服务场所的公益广告刊播数量占广告总量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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