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7-01-04 12:00 阅读人数:1

   泉规20172                    签发人:黄世清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编制本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20161231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qzghj.gov.cn)下载。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6楼泉州市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62000,电话:22177523,电子邮箱:qzghj@126.com 

  一、概述 

  2016年,市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684号)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和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刘文发副局长分管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多次在局务会上强调依法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各科室(分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在630,制定下发了《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的工作措施》(泉规函〔2016210号),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今年的绩效考评方案中,增加信息公开考核指标的权重分值,把信息公开的规范化、重点信息类别的公开质量和数量等纳入考核指标中。 

  (二)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省、市两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包含行政许可7项(子项31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我局《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共保留责任事项54项,多部门监管事项2项。以上两个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我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接受监督。 

  二是完善网站建设。通过优化搜索功能、添加办事全流程、开通微信公众号、整合首页导航条以及完善党建栏目;及时汇总、更新局政务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上有关城乡规划局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内容,并在我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调整更新后的事项目录;严格规范执行公示文件资料提交工作;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库表必备字段,开展并完成技术改造工作;对局政务网站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出各个栏目存在的不足并制定优化提升方案等措施。同时完善了规划网站的咨询交流平台,畅通了与群众网络互动沟通渠道,增强了政民互动效果 

  三是继续推进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历年来,我局都将重大规划项目和涉及民生的重点规项目,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便于市民知晓,提出意见。2016年,我局门户网上公开了关于泉州市北峰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有轨电车、多规合一等一系列重要规划内容。同时,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部门预算决算、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信息等内容为重点,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2016年泉州市城乡规划局预算说明》等,同时规范做好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四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复议等情况。通过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25万多次,共发布工作动态48 条,图片新闻140条,国内新闻147条,通知公告2条,城市规划公示256条,公开规划许可信息170条,处理局网站信件160封,已回复133封;并将11条信息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对经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均在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相关现场等地公开项目规划许可情况。 

  (三)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着力打造内容齐全、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携手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如在《泉州晚报》上刊登一些重要规划项目的公示。此外,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如结合城乡规划法宣传等专项工作,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使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深入,对规划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全面。二是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及时向热线栏目组通报后续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主动公开城乡建设管理信息265条(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办事事项类9条、规划公示类25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265条。历年共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公示、行政许可、政务公开、规划宣传、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及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我局相关行政信息,还不定期在东海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城东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和各县(市)区政府等处主动公开公示最新规划成果。二是将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进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告知、统一送达,实行集中审批,并在窗口公开行政执法(政务)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和办事内容、主要办事程序和承诺期限、工作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www.qzghj.gov.cn)上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向公众提供规划动态信息服务。四是主动通过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海峡都市报等各主要新闻媒体对规划编制、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报道。五是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全局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答疑解惑,宣传规划方面法律法规。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对于上级机关关于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策解读,我局及时在官方网站上传。我局今年牵头开展的《泉州市城市住宅小区公益性配套服务用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中心市区旧厂房改造为商业办公场所的若干意见(试行)》,都按规定要求将起草说明等政策解读方案一同上报;《解读泉州市中心市区旧厂房改造政策》也已在我局网站上主动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开展解读政策工作。如2016721,泉州晚报和东南网均正式宣传报道《关于中心市区旧厂房改造为商业办公场所的若干意见(试行)》等两份文件主要内容。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制定并完善我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把网站建设作为开展阳光规划聚民智,优质服务暖人心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将网站改版升级,重点对网站首页版面,以及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重要栏目重新进行调整设计,规划行业特色风格更加鲜明。通过改版建设,局在网站上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规划审批透明度,传递泉州城市发展的最新资讯同时完善了规划网站的咨询交流平台,畅通了与群众网络互动沟通渠道,增强了政民互动效果。我局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浏览我局的官方网站,坚持当天搜集和发现涉及我局的网络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呈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并及时回复。今年以来,共收到网络咨询150条,均及时认真回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我局2016年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6件(其中网上申请0件),历年共受理申请信息公开481件。主要受理方式是网络申请和办公现场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公开的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受理的36件申请,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9件,部分公开11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6.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所有公开信息,收取图纸复印费293元,历年累计收取费用为649.5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共5件)。主要是陈美华诉我局未公开城东千亩储备用地项目规划方面相关的信息,后法院判决我局对原告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稍显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网站信息与群众的互动方面薄弱;三是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含糊,不准确,导致无法准确答复。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714 

    

  (联系人:金志森  联系电话:2217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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