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2017-01-12 14:53 阅读人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检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的部署要求,市执法局认真对照中央、省、市要求,就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本工作报告共分七个内容:一是概述;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五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六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是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月起至201612月底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页 http://quanzhou.gov.cn/pub/zfj/)查找。联系方式: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邮编:362000;电话:0595-28986606;电子邮箱:qzxzzfj@126.com

一、概述

(一)2016年度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市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强化职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经办人员各负其责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泉州市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局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络信息更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对内公开、对外公开的职责分工,分别指定由市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建立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自觉接受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加强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

2、丰富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坚持以主动公开为立足点服务群众。我局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报纸、广播电视台建立合作,开设城市等宣传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动态。二是实施城管进校园、进小区试点,通过发放温馨告知书和行政指导书,主动登门宣传政策,释疑解惑,示范纠章,积极构建部门与群众互动平台,推动城市共建共管。三是认真做好城管便民投诉电话受理工作。安排专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城管热点难点问题。局设立信访办,专人受理信访件办理,局主要领导把总关,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办日常负责,各科室相互配合,对不同渠道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专人承办,限时办结,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率先在全省设置5城管服务驿站,前移管理和服务窗口,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理解城管工作,支持城管工作的舆论氛围。

3、规范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单独配置1台计算机,专人专用。及时修订完善《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服务指南,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编制信息公开流程图。局属各科室、大队和分局都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制定信息公开目录。结合2016年工作要点,我局年初制定公开目录,对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做了进一步明确。三是注重公开时效。根据公开项目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四是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五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复核审批,明确信息公开的审批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限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本、电子文本,每月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报表。

(二)2016年度本单位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目前在职人数78人,实行超编管理),处级干部9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调研员1名,正处级干部1名,副调研员2名);市局内设7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综合科、机关党委、泉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指挥中心和综合协调科),下设2大队(督查大队、直属大队)、2分局(开发区、台商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城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33人(用来安置原城监支队未考入市执法局的事业干部和职工,实行只出不进);市城管办与市执法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运作。

(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1、实行同步审核制度。在办理文件时,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同时做出决定。

2、建立领导审批制度。各科室需公开的信息,填写《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登记表》,经科长审核把关,报局领导审定签字同意,局办公室收集汇总,信息中心上网发布。

3、制定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各科室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我审查;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办公室统一审查;对重要、重大公开信息或事关保密工作方面把握不准的,由办公室报局长审查批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建立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及办理公开时限标准制度。认真执行《泉州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执〔201278号),按照文件明确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表,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分工,重点抓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与监督、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统计信息、网站栏目、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事项7项内容的政务公开工作。

5、制定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对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不及时、对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公开、对未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等,局领导对有关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及利用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抓好公开渠道建设,主要有:做好网络信息的发布;制作宣传资料,方便群众查询;认真衔接市执法平台,一般程序案件均通过平台进行办理;做好新闻媒介的沟通、联络,《中国建设报》联合《东南早报》与市执法局联合推出我和城管的故事征文比赛,打造《城市瞭望》作为城市管理的专栏,与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打造与市民互动平台;运用互联网局长信箱及时处理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计256条,其中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3条、发布城市管理工作动态108条、通知公告10条、治违工作38条、党建工作35条、财政信息14条、统计信息12条、市容整治创建活动20,等相关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市政府指定地点、图书馆和档案馆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20161231,本机关受理依申请的数量计2条,其中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条。全部都是通过泉州市行政执法局网站受理,分别是申请公开本单位2016年工作计划;要求公开本单位2016年我局财政预算。

(二)对申请办理依申请的2件均予答复,按要求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向依申请公开个人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总体看,2016年市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信息报道不够全面,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扩大和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平台(网站)的维护,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主动公开情况。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

6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

6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2

9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9

其中:1.同意公开答数

2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论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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