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09-07 10:36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泉建办〔2016〕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以来,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城”目标,围绕“环湾、向湾、同城”发展战略,以“环湾城市规划建设年”活动和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为载体,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为抓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注重实效、开拓创新,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住建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城乡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环湾建设活动不断深化。以“环湾规划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环湾聚集。全年实施项目467个,至年底完成投资535.9亿元,占年度计划104.48%。市住建局列入“环湾城市规划建设年”活动在建项目28个,完成投资21.6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1%。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按PPP模式加快推进,东海学园晋光小学、泉州一中项目全面完工,海星小区扩建、浦西安置房等项目基本完成。环湾区域加快互联互通,片区更新改造全面推进,公共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城市景观项目不断提升,总部经济带形象凸显,环湾同城得到有力推进。二是小城镇改革试点深入开展21个省市级试点小城镇全年实施项目641个,至年底完成投资350.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2.2%,各项综合指标居全省前列。5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快推进,全市入选新一批全国重点镇达16个,省级绿色乡镇达82个。 

  (二)生态宜居:品质提升 

  一是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深入实施。2015年我市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680个,至年底完成投资43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7.9%,完成投资额居全省前列。晋江、洛阳江两岸景观加快综合整治,江滨北路20多公里慢道全线贯通,江滨公园北峰段、潘山公园及田安公园完工。二是省级“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全市133个村庄和5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纳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至年底完成投资7.8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2.68%。全市整治裸房面积93.2万,村道硬化262.2公里,村庄绿化73.6万。18个镇、村入选国家级、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5个中国传统村落获得中央财政支持,26个村落入选第一批省级传统村落。三是污水管网建设加大力度。2015年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43个,全年完成投资8.2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42%。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5万吨/日,建设管道341.2公里,占年度工程量的106.31%,污水处理率位居全省第二。 

  (三)民生保障:成效明显 

  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开工建设2.71万套、开工率112.3%;基本建成3.81万套、基本建成率211.74%;完成投资80.37亿元、完成投资率196%;历年竣工保障房6.44万套、分配6.11万套、配租配售率94.85%,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全年开工2.41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的年度目标。住建部网站、《中国建设报》刊文《福建泉州保障房建设实现“双超额”》,肯定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二是石结构房屋改造加快推进。全年全市石结构房屋改造累计拆除9.45万栋,面积2914.1万平均拆除率104.4%;累计完成投资159.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7%十个石结构房屋改造示范项目和新增的13个农村零星石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全市涌现了泉港天湖打厝“参股改造”、台商上仑“土地重划”、晋江葛洲“帮扶共建”、惠安联群“村企合作”等石结构房屋改造新模式。三是安置房办证取得阶段成果。至年底,中心市区已有19个安置房项目完成初始登记,涉及安置房建筑面积91.54万,套数6881套。四是停车场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协调各部门制定停车场建设实施方案,并强化推进落实。至年底,中心市区完成新增地下停车位4458个,占年度计划的178.32%。 

  (四)行业管理:规范创新 

  一是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在全省唯一连续两轮出台房地产促进措施,有效稳定市场预期,我市相关做法在全省做经验介绍,房地产运行信息被国办采用。虽然土地购置费大幅下降影响,全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81.6亿元,同比下降12.16%,但房地产领域建安工程费同比增加24.8亿元,比增4.8%。商品房销售至年底止跌回升,全市完成销售830.56万,同比增长3.55%。全市商品房库存量比年初减少了118.1万,减少去化周期2.3个月。全市商品房均价7308元/,同比增长1.69%,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二是加快实施扶持建筑业发展战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制定出台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推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全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85.87亿元,比增11.3%。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99.48亿元,比增10.3%,占全市GDP的6.51%全市新晋升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16家,全市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958家。三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一岗双责”。 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开展扬尘整治,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全市有2个项目通过鲁班奖评审、1个项目获评国家优质工程,12个项目评为省优质工程、16个项目评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62个项目创建市优质工程。四是加大渣土车整治力度。开通“泉州市建筑废土消纳供需平台”,行渣土车运输企准入清出和违规“黑名”制度,严肃查处类违违规25家渣土运输违规“黑名”、34部车辆被限制在泉州境内承接业务。五是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安置房转换通道。出台了我市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安置房通道转换实施方案并加快搭建“泉房通”服务平台,盘活存量房源,助力房地产市场销售六是鼓励推行货币补偿。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鼓励货币化安置等3份规范性文件,鼓励实施货币化安置,推进“和谐征迁”。七是法制工作依法推进。深入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责任清单编制、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593项,经市编办审核保留行政权力总数343项、保留具体责任事项424项,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宗,应诉行政案件11宗全市处罚行政案件155宗,罚没金额658万元。八是行政审批提速增效。认真做好省住建厅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简化审批环节,取消审批事项5个、下放9个,17个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全部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35%以内。至年底,累计受理审批事项32589件,办结32432件,当日办结件占88.4%,承诺件提前办结率100%,即办件按时办结率100%。审批窗口被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和年度优质服务窗口。九是勘察设计科技工作扎实开展。制定完善《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完成亚洲艺术节场馆设施建设保障工作。全市新增节能建筑面积约1700万,报建工程新墙材应用率达95%以上。落实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0个,面积337.7万;4个省住建系统科技项目通过验收, 22部工法被列入省级工法。4个项目获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11个项目被列为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百项重点示范工程。 

  (五)系统建设:昂扬向上 

  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创先活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抓好2015年机关特色党建评选活动、第六轮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第十二轮建设“五好”党支部活动和“四下基层”活动。二是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申报新一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认真指导局属单位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群团组织活动。三是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组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800多人次,对重点岗位人员组织廉政谈话200多人次,监督项目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政府采购等20多场次。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落实“两个责任”,各单位领导敢抓敢管,正气进一步弘扬,干部队伍安全稳定。四是推进局属各单位工作转变提升。建材工会组织参加全省建筑行业泥瓦工、架子工、施工技术管理等岗位技能竞赛,取得佳绩局总工办积极承办亚洲艺术公园等项目技术指导,并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市造价站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造价咨询企业常态化检查工作,受到省住建厅通报表扬市建材、新材、散装办加快推进技术进步,全市报建项目新墙材应用率达95%以上;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监的“泉州中医联合医院医疗主楼”被评为“鲁班奖”,另3个受监项目被评为“闽江杯”优质工程;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全年完成各类培训82个班次,参训25万人次,成功举办“闽南古建筑的传承与保护”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完成“送教下乡”4个班次,参训1300多人次;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快推进东宝花苑等保障房建设,全年完成投资5000万元;市城建档案馆预审106个项目、入库99个项目工程档案市装饰装修监督站全年受理监督项目10个,面积25万市工程建设监理所收入项目监理费约3800万元市南建筑博物馆积极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和构件征集;市住宅设计院和审图中心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布控系统,建立中心网站;市发证处累计办结各类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业务9.39万件,面积3133.13万市廉租住房和公房管理所与银行合作开展租金代缴服务,全年收缴租金800万元;市房屋征收中心加强征迁工作指导,全市累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53.43万,涉及被征收人5928户;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浦西安置房代建项目部成立青年突击队,并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市白蚁防治所完成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面积825万,同比增长50%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完成危旧房翻建和房屋安全性鉴定175宗,建筑面积5.75万市房地产档案馆办结各类档案利用业务23542件,新增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扫描加工4568宗;市房地产测绘队全年测绘房屋面积675万,动迁房屋面积6万 

  一年来,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征迁等问题仍然困扰项目推进。需加强与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重点突破。二是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压力仍然较大。房地产投资出现下滑,各地分化明显,全市房地产库存特别是商业、办公(SOHO)用房库存压力普遍较大。三是建筑业保增长压力加大。受宏观经济下行以及房地产开发投资放缓的影响,建筑业总产值增幅趋缓。四是质量安全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基层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专职监管人员少,监管能力与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较大地影响监管实效。 

  二、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我市城乡建设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工作部署,把握“协调、绿色、共享、创新”的关键词,认真对接中央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一带一路”建设扶持政策,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加快行业转型升级为抓手,以推动项目实施为载体,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城”的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坚持协调发展推进城乡建设事业 

  要按照中央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要求,把握新形势下中央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机遇,围绕提升区域地位的战略核心,推动环泉州湾区域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 

  1.持续推进环湾建设。继续深化环湾城市规划建设活动,实施环湾规划建设项目494个,总投资33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9亿元。其中由市住建局承担项目30个,总投资19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9亿元。重点推进环湾“点线面”项目。一是“点”。结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做好重大城建项目的科学布点。实施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滨海公园海丝广场、泉州高铁站交通综合枢纽等项目。科学布局环湾区域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实施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二期综合病房大楼、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福建经贸学校新校区、城东学园小学校区、东海学园机关幼儿园等项目建设。二是“线”。要抓好环湾生态景观线、快速交通线建设,全力推进环湾区域道路交通、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环型线状网络;推进福厦客专、轻轨交通等项目建设,畅通区域间、组团间的外部通道;推进打通一重环湾、二重环湾道路节点,实施北峰—城东通道、金屿大桥、台投区百东大道等新建项目,加紧连接南安-鲤城-晋江-石狮区域间未形成的道路干线。抓紧百崎大桥、东海大桥、武荣大桥等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强化城区组团联系;推进站前东西大道西延伸段、洛江西环路、晋江迎宾路北延伸段、江滨南路南安段二期、台投区东西主干道与南北主干道二期等续建项目建设,优化完善区域组团的内部交通。加快晋江、洛阳江两岸景观整治,实施中心市区沿江两侧景观提升工程。加快中心市区慢线系统成网成环,加紧实施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一期)和慢线系统的山线建设。三是“面”。要打造环湾城市的示范片和展示面。全面推进东海、城东、北峰片区,鲤城江南片区、洛江阳江片区,晋江滨江商务区、鞋都片区、城北组团,石狮蚶江祥芝片区、台投湖东片区以及泉州湾跨海大桥连接线两侧三地各片区、组团的开发建设。要加快产城融合。着力形成“功能配套齐全、辐射带动力强”的环湾总部经济带。东海片区要推动东海总部区和泉州金融服务区、东海会展中心的项目建设。北峰片区要充分发挥软件园启动区带动作用,吸引一批相关产业进驻园区。晋江滨江要加快商务区企业运营大楼、世贸大厦和泉商大厦等总部区建设。石狮蚶江祥芝片区要依托石湖港口优势,大力发展临港产业。要加快南安光机电贸展中心、光电信息产业园,开发区2.5产业园区建设。  

  2.持续推进宜居环境建设。2016年拟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715个,总投资23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2.79亿元。重点实施“三个提升”。一是提升道路交通水平。要加密城区道路网密度,提升道路运行效率,中心市区2016年、其他县(市、区)2017年上半年抓紧启动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并推动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立法工作;二是提升城市水环境。着重抓好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综合地下管廊试点项目建设,抓紧完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2016年争取成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中心市区及建成区完成黑臭水体整治40%工程量。三是提升景观绿化水平。加快实施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小区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力争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加快推进晋江、洛阳江下游河道生态整治建设和“山线”、“水线”绿道闭合,形成山海绿道景观系统。 

  3.持续推进村镇建设。2016年21个省、市级试点小城镇拟实施项目648个,年度计划投资317.6亿元。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拟实施项目205个,年度计划投资151.6亿元。一要大力培育小城市和小城镇。要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省级“小城市”培育导则,明确“小城市”建设标准和要求;持续推进省市级试点小城镇建设,加大人财地要素投入,并重点打造5-10个不同类型的特色小城镇。二要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争取全市整治改善120个以上村庄人居环境,创建1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3条以上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景观带,重点抓好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要加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深入开展全市传统村落普查工作,建立一村一档,组织参评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第二批省级传统村落,推动各地建立县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并争取全市1个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获得2016年省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四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村危房调查统计与改造工作。 

  (二)坚持绿色发展推进行业转型提升 

  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在抓好城乡建设的同时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建设行业中的房地产业、建筑业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的新技术、新工艺转型,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要实施目标管理。围绕“稳房价、促销售、保增长”目标,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房地产业品质提升,促进房地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向各地提出“房地产投资、销售、去库存、货币化安置比例”等目标要求,并对全市房地产在建项目加强跟踪服务,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确保完成房地产投资目标。二要促进商业、办公(SOHO)销售,减少库存量。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整体或部分房地产项目,所在县(市、区)商业、办公(SOHO)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可根据国土部门相关文件,在符合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允许房地产企业进行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型。三要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从金融服务、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就业、户籍、教育、医保、社保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同时,推进有条件的片区与周边优质学校协商共建,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为农民工子女就学创造条件四要鼓励商品住宅精装修。出台加快精装修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鼓励政策,从放宽预售资金监管、缓交基础设施配套费、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企业升级等方面提出鼓励性措施。加强精装修项目质量管理,提升楼盘开发品质,新增房地产投资增长点。五要加强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建设。要完善物业诚信系统,加强政府监管,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素质,督促业委会规范运作,发挥业主自我管理和对物业公司监督作用,构建健康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2.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一是认真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以行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2016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414亿元,比增10%,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41亿元,比增10.5%。计划新增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8家,鼓励企业向“铁、公、基”领域进军。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开展龙头企业评选工作,扶持优秀企业发展。支持建筑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拓展经营领域,鼓励骨干施工企业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发展,从单一的房建施工向公路、铁路、隧道工程等专业拓展。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劳务市场管理,推广“无欠薪项目部”试点,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力度。四是实施“走出去”战略。要通过市工商联加强与异地商会的联系,加快实施建筑企业拓展省外市场的战略。要制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方案。组织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五是抓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要出台《泉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方案》,以政策扶持引导建筑产业向工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实施基地建设及转型升级,促进大型装修企业与建筑产业现代化深度对接,鼓励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并加快建设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园区)。力争2016年运用工业化方式建造试点项目达到3个以上 

  3.强化质量安全动态监管。2016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率要达到100%。省、市级“优质工程”和“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创建率高于上年,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全市争创鲁班奖1个,各地住建部门全部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一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要以深化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全面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确保建筑行业安全发展。二是全面推进施工扬尘治理。要采取各项措施整治施工扬尘,推广应用施工扬尘喷淋系统,中心市区工地应用喷淋系统实现全覆盖,各县(市、区)应用率达50%。三是大力推广机制砂。进一步协调国土部门,加大石矿资源开采审批力度,解决机制砂生产用料“源头难”问题,推进机制砂应用进程。四是提升渣土车整治水平。要继续督促各地渣土办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积极推动组建国有渣土运输企业,推广使用智能渣土运输车辆,协调加快渣土消纳场建设及一体化运营,推动渣土车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4.加强绿色建筑推广应用。一是落实绿色建筑规划。出台《泉州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中心市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省厅专项规划要求二是强化绿色建筑图审检查。2016年拟开展设计质量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现场检查4次以上,通过审图系统形成季度性统计制度。三是加强绿色建筑应用指导。在学校、医院、宾馆、商场等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筑,重点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应用,强制四类项目按绿色建筑规范建设并纳入建筑节能检查内容。做好绿色建筑应用推广指导,服务项目业主做好手续申报工作,为项目业主与设计单位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难题。 

  (三)坚持共享发展推进民生惠及工程 

  城乡建设,要让大部分的居民群众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注重抓好建设领域中惠及民生的社会保障工程,着重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快推动石结构房屋改造进程。 

  1.住房保障工作抓早抓好。一要提前部署抓好项目建设。2016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1个、20658套。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项目业主实施单位,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抓紧按货币安置为主方式组织实施,推动工作抓早抓紧,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二要集中力量推进棚户区改造。2016年我市计划改造棚户区20170套,要加大棚改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规划、同报批、同建设、同交付使用。要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破解改造资金瓶颈,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用好国开行、农发行棚改政策性贷款,加强项目对接,加快贷款发放,并力争2016年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达50%以上。三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保障方式转变,通过购买、市场筹集公租房房源,有条件县(市、区)逐步推行公租房保障货币化并出台发放贷币补贴的操作办法。四要重视保障房的分配工作。要抓好已竣工项目的配租到户,并提前启动即将竣工项目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继续做好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后续管理,提高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 

  2.石结构房屋改造力求突破。一是层层传导压力。要按照既定的五年改造计划方案,与各县(市、区)签订2016年改造目标责任书,将各地改造成效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加强督查考评,提升工作积极性。二是狠抓政策兑现。要对已出台的石改优惠政策加强梳理,对各地落实政策情况组织“回头看”。督促各地落实好专项扶持资金,简化审批环节,兑现奖励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石改的主动性。三是强力破解难题。要围绕“提升意愿、落实资金、保障质量”的要求,加大工作宣传,做好群众工作,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要破解资金难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探索债券、信托基金、保险金、侨资等融资模式,并对接金融机构做好零星石结构房屋改造贷款工作;要加强技术帮扶,落实好石结构房屋改造规程指引,出台《石结构房屋改造修缮加固技术规程》,加强镇、村一级人员培训,提高石改工程质量。四要加强对传统建筑的保护。要在石改中加强古宅、古街的保护,实现聚落保存、古物重生,留住“乡愁”、“记忆”。五要加强示范引导。要继续推进10个示范项目建设,完成13个农村石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引导各地因地制宜,走各具特色的石改之路。 

   3.污水管网建设突显建管并重。一要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计划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34个,年度投资8.07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14座,建成10座,实现污水处理能力1.635万吨/日,建设管网243公里。要突出乡镇农村项目建设重点,村镇项目投资比例达65.06%。二要推动运营管理水平提升。要结合管网普查开展清淤改造工程,掌握城区管网数据,发挥运营管理对项目建设的指导作用,提高项目投资和减排效益。解决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管分家、技术资金不足等问题,构建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平台,推动“厂+管”捆绑PPP建设、委托第三方管理等模式。  

  (四)坚持创新发展推进工作思路转变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思路决定出路,推陈才能出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必须转变思路、大胆创新。 

  1.项目运作要转变思路。一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补助,用好用足金改区、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生态水利建设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二是全面推广项目ppp建设模式。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乡建设各个领域,重点在泉州公共文化中心、城东至北峰通道、泉州会展中心等项目中加强实施。三是创新项目运作机制。要积极探索项目管理“公司+指挥部”运作模式,赋予国有实体公司自主经营权,增强企业造血功能,指挥部着重发挥协调、组织职能。要重点扶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加紧实质性的项目运作,使其成为城乡建设的重要力量,实现项目开发建设与公司自身同步发展。四是落实项目推进调度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就项目存在的征迁、资金等方面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项目有力推进。 

  2.征迁安置要转变方式。一是抓好安置房项目建设。要对中心市区在建安置房项目加强梳理,建立进度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安置房建设动态,推进建设。二是做好安置房竣工移交。要对已竣工的安置房,及时协调做好移交工作,确保被征迁户及时安置,减少安置过渡费用。三是推进安置房货币化安置。全面落实《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3份规范性文件,统一中心市区安置补偿标准,通过货币补偿、政府购买存量房安置、政府组织拆迁户自主购买存量房安置等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率四是做好剩余安置房的回购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力做好中心市区剩余安置房的回购工作,盘活存量资源。五是推进“泉房通”服务平台有效运作。要依托“泉房通”平台,加快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安置房转换通道,为推进和谐征迁和助力房地产市场发展注入活力。 

  3.行政审批要力求效率。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简政放权。要在“简”和“放”上找空间,在信息化上提效率,在标准化上求规范。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服务事项。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推行网上办事大厅星级应用,抓好全程网上审批试点,落实“两张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标准。 

  4.作风建设要持续转变。一是以党建提作风。要继续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成效。要扎实推进“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着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下移服务重心、提升服务能力,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和“五好”党支部建设等党建特色活动,深入开展“四下基层”、“三访四解”等帮扶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以廉政提作风。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党内“两项法规”,注重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按程序办事操作”的良性工作机制;要注重日常监管,把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要注重敏感岗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监控点植入力度,加大落实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氛围。三是以效能提作风。要加大对系统干部落实各项工作的实效评估,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建立落实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有效的奖惩机制,强化平时效能督查,形成“不敢懒、不能懒、不想懒”的工作氛围。四是以队伍提作风。要注重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住建系统培训中心在基层人员、专业人员培训上的引导作用,为住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要发挥住建局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泉州城市建设发展规律的研究,并结合定期培训、外出借鉴经验等方式,深化领导干部对城市建设发展的认识。要善用外脑,加强与华侨大学等高校和机构合作,丰富住建系统“智囊团”。要创造好的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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