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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09-18 11:39 阅读人数:1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便民利企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研究,现将安全生产许可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相关许可。暂停办理涉及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相关许可事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证件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结束。对不涉及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的,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掌上办”。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闽政通”APP,进入“泉服务”平台,即可办理,办理结果免费邮寄。

  (二)“线上办”。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泉州分厅后,点击“部门服务”栏目,选择“泉州市应急局”,即可办理我局事项。

  (三)“邮递办”。完整填写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使用EMS快递,寄送申请材料时标注“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应急局窗口收”即可。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审逾期。疫情期间,全市暂停安全生产线下培训和考试,因暂停考试无法复审考试,已在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的,由培训机构将复审逾期和即将逾期的名单报送市应急局,给予延期,但应在重启考试之日起一个月内参加并通过复审考试。

  三、其他事宜。对于暂停受理需现场核查的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事项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在办理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0595-22132256,工作人员进行答疑指导。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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