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安全检查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来源:市安监局 2018-07-31 10:29 阅读人数: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文件精神,推动县级政府和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在总结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安委会组织2个巡查组,于201879日分别入驻鲤城区和德化县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领导重视,提前谋划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年初即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针对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求将鲤城区和德化县确定为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对象。市安办于312日制定下发了《泉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对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向市直有关部门收集鲤城区和德化县相关部门的工作亮点、存在不足,全面了解被巡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增强巡查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巡查工作有的放矢。 

  巡查组入驻期间,市政府分管领导肖汉辉副市长深入一线看望慰问巡查组成员,听取了巡查组工作情况汇报,亲切询问了巡查组成员存在的困难,并对巡查组全体成员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同时,肖副市长指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效方法,要求巡查组各位成员要深入挖掘分析被巡查对象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工作亮点,实事求是帮助被巡查单位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被巡查单位要正视安全生产巡查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突出重点,深查细究 

巡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抽查、向企业跟踪核实等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实情。一是突击检查,了解实情。巡查组在查阅县(区)政府内业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延伸巡查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并随机抽查了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确保如实掌握被巡查单位的工作情况,其中第一巡查组延伸巡查了鲤城区的8个街道办事处(全覆盖)、1个工业园区管委会、14个重点部门和12家企事业单位,第二巡查组延伸巡查了德化县的10个乡镇政府、1个工业园区管委会、16个重点部门和17家企事业单位。二是寻根刨底,去伪存真。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线索,巡查组当即采取与被巡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交流问答或者直接向企业等一线单位进行询问核实等方式,逐条逐项过滤被巡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了解工作实情。三是定期交流,步步深入。巡查期间,巡查组成员每两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就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碰头交流,为巡查工作提供线索,进一步提高了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责任,落实整改 

  巡查结束后,市领导将听取巡查工作情况报告,市安委会将逐条逐项向被巡查对象反馈存在问题,并要求被巡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鲤城区和德化县要抓紧建立存在问题责任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督查问责到位、落实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于本次巡查没有抽查到的乡镇、县级部门、企业,要参照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自查自纠,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三是强化追责,确保实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的单位,鲤城区和德化县政府要约谈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没有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存在问题突出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该关闭(取缔)的要及时关闭(取缔),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