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
为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监综合〔2017〕131号)要求,市安监局制定了泉州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工业企业(以下统称“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7〕89号)要求,制定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2018年“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安监部门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各地安监部门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在本部门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拉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及时整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
(二)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第三阶段对标检查。各地安监部门分级召开职责范围内监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组织企业签收工作文件、签订自查自改承诺书(样式见附件)等方式,将大检查工作部署到每家企业。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制定针对性检查方案,落实“4个100%”要求,逐项逐条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全方位、有质量的自查自改。
(三)开展对表检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地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局有关工作要求,使用省局制定的检查表(闽安监综合〔2017〕79号),对相关企业组织开展第三阶段的全覆盖对表检查、督查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前阶段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当场查处、现场警示,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及时曝光;对重大安全风险要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落实管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要及时问责、公开曝光。
(四)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准备工作。各地安监部门要积极发挥政府安办综合协调职能,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省安办《关于转发<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安委办〔2017〕83号)要求,结合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要求,查缺补漏,精心准备台账资料,做好国家对我省安全生产考核迎检准备。
(五)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各地安监部门要积充分发挥自办宣传媒介平台作用,并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和有关媒体,及时宣传大检查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报道大检查典型和有效做法,公开曝光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促进大检查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三、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开展第三轮自查自改。各地安监部门继续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对标开展第三轮自查自改,签订第三阶段自查自改承诺书,深入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
(二)2017年12月开始,开展第三轮对表检查。市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第三轮的督导、对表监督检查。各县级安监部门组织对相关企业开展全覆盖对表检查、监督执法,督促相关企业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2017年12月开始,省局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省局将于12月组织对各设区市级安监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县级安监部门和企业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各地安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落实省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要细化方案。各地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分析、梳理、解决大检查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细化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方案,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推进大检查第三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并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三)严格监管执法。要坚持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安全监管中“只检查轻执法,重检查少处罚”的问题,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查处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依法严惩并曝光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反面典型,真正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建立“五个一批”台账和清单,并实时变更、动态管理,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到市安监局办公室。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大检查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联系人:
矿山科:郑宗星,联系电话:0595-28679557;
安监科:林惠鸿,联系电话:0595-22374215;
综合科:张济显,联系电话:0595-28385800;
电子邮箱:qzaqsc@126.com。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自查自改承诺书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
自查自改承诺书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2017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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