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安全检查
泉州市安监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来源:市安监局 2017-05-25 10:31 阅读人数:1

  20175516时左右,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邱村金矿1名凿岩工在作业时,被顶板掉下石块砸中,经抢救无效于5613时许死亡;20175919时许,福建省安溪潘田铁矿有限公司潘田水泥用大理岩矿、铁矿710井在基建主平硐支护过程中发生塌陷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1名工人受伤。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未按开采设计方案施工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监局从515起到915,开展为期4个月的非煤矿山大检查大整治。 

  这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重点是: 

  一、要求把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矿山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签订和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将矿山分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并重点加强对承包单位现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隐患排查与治理等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遵守规定,疏于管理,以包代管,一包了事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顶格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二、做好尾矿库头顶库、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隐患的专项整治及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泉州市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泉州市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泉州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泉州市非煤矿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疏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拖而不办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治步伐,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非煤矿山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非煤矿山应急水平。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地要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别要对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务必使每位员工都熟悉其岗位的安全风险和处置措施,提升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