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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正式启动对县级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来源:市安监局 2017-10-31 16:21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泉安委〔20178号)和《泉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泉安办〔2017103号)精神,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于20171024日正式入驻安溪县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市政府安委会于20172月份正式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每5年对县(市、区)政府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实现全覆盖巡查,视具体情况对市直相关重点部门开展巡查。通过随机抽取,安溪县被确定为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对象,并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企业。 

  此次巡查的内容包括: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情况;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三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重大危险源管控等工作情况;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五是安全生产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强安、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提高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六是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七是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及时如实报送事故信息等情况;八是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创新进展和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况;九是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十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十一是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部署安排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力争推动安溪县安全生产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一是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体检,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依法监管、依法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抓好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二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全面部署推进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部署了一系列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这些重大决策和工作的落实与否关键在于县、乡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推动各级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落实的重要举措。三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督促各级各有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管理的不良行为,真正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四是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监管结合起,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整体合力;积极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和创新作法,发挥安全生产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及时弥补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五是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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