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
来源:泉州晚报 2017-09-13 15:50 阅读人数:1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抓住重大隐患和问题,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全面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今年来,各县(市、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昨日,市安委会对外进行了曝光。

  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储存甲醇、经营醇基燃料

  4月27日,鲤城区安监局与浮桥街道安监站执法人员,在对鲤城区浮桥街道东边社区繁荣路512号即旧的夏阳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地方从事危险化学品甲醇的储存,并销售以甲醇为主要成分混配的醇基燃料。现场油罐内储存有甲醇,经泉州市计量所鉴定约18.45立方米、约14吨(因计量误差和甲醇挥发等因素,7月13日委托保管时称重为8.11吨),闽C8Y782小货车塑料桶内装有醇基燃料若干桶。

  鲤城区安监局经初步调查认定,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经营者乐某某没有按规定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非法经营,且其经营数额经初步确认达50万元以上,已经涉嫌犯罪。

  7月3日,鲤城区安监局将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储存甲醇、经营醇基燃料案移交给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该局当日即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查处理中。

  丰泽区水山乐园工艺品厂“6·29”触电事故

  6月29日上午,位于丰泽区北峰街道群峰社区丰宅路66号的丰泽区水山乐园工艺品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2名作业工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进行取证,并委托福建省东南司法鉴定所进行技术鉴定,查明事故直接原因,系企业厂区没有配备漏电保护装置,擅自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可移动式插座。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和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黄新杰、现场管理人员林冠、厂房出租方温佳鑫等3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闽C-C008X号货车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7月12日21时,在丰泽区北峰街道办事处北清东路黄鹤楼后面停车场,丰泽区安监局查获一辆疑似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普通货车,车牌号为闽C-C008X。

  经立案调查查明:闽C-C008X号货车属陈清巧和程绍国共同出资购买,龙忠发是陈清巧雇用的驾驶员,平时是陈清巧在使用闽C-C008X号货车,7月12日晚由陈清巧安排龙忠发运载9桶(每桶150公斤)液体甲醇,从晋江五里工业区金顺化工公司到北峰北清东路黄鹤楼。该趟运输费用归陈清巧所有。该趟运输的液体甲醇为危险货物,陈清巧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陈清巧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属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参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道路运政)相关规定,已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经研究后,决定给予当事人陈清巧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泉州市建源树脂有限公司苯乙烯储罐及生产装置未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泉港区安监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两重点 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备情况开展“回头看”,在8月17日检查中,发现泉州市建源树脂有限公司苯乙烯储罐及生产装置未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执法人员立即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泉州市建源树脂有限公司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到位。

  鑫光工贸有限公司(晋江仓库)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

  7月21日,晋江市安监局发现鑫光工贸有限公司(晋江仓库)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裕源路的仓库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经立案查实后,责令该公司停止经营活动,没收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5万元违法所得,并处10.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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