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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速公路优惠政策
来源:泉州政务 2021-10-30 11:45 阅读人数:1

  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可以免费通行高速公路。这类车辆要求必须“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具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这类车辆在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要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泉港、石狮北(石湖港)、晋江龙湖、泉州东(秀涂港)四个高速收费站的,在满足条件并进行预约登记的情况下,可享受通行费5折优惠。这类车辆必须从事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并使用集装箱运输车辆专用ETC通行高速公路,按“一次进出港装卸船对应不多于两趟高速行程(一去一返)”的原则享受优惠政策。具体要在“中国ETC服务”微信小程序成功操作预约流程,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信息要与实际通行相一致。

  旅游客车也有优惠。使用ETC的三类以上客车将按三类客车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三类以上客车主要是指座位数在40座以上的车辆,根据统计,我市大约有603部客车可享受此优惠。此举旨在促进“高速+旅游”新业态发展。

  此外,作为鼓励车辆使用ETC电子支付方式缴费的举措,使用ETC的车辆都可享受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一类客车可享受通行费9折优惠。这两项优惠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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