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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quanzhou.gov.cn  2015-08-03 16:56  来源:福建老龄网  阅读人次:1  【字体:

闽老龄办综【20152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市老龄办、民政局、财政局

为全面掌握新时期我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为配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与调查方式

“第四次调查”紧紧围绕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重点了解城乡老年人健康、照料护理服务、家庭、经济、社会参与、维权意识与行动、宜居环境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状况。调查采取入户访谈和调查问卷收集数据,主要以满足全国代表性需要而抽取样本。调查问卷分为个人问卷和老龄工作问卷。

二、调查对象、范围和样本

我省“第四次调查”对象为居住在本省辖区内的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第四次调查”按照样本单元分配法逐级抽样,我省的台江区等11县(区)和茶亭街道等44乡镇(街道)已被抽中为初级和二级抽样单位(名单附后),随后在每个县(区)的4个乡镇(街道)中共抽取16个村(居)委会480位老年人作为三级和最终抽样单位。三级抽样单位名单以及最终抽样单位的老年人具体名单待全国老龄办抽取确定后另行通知。省调查样本量为个人问卷5280份、老龄工作问卷231份。

三、调查时间安排

全国“第四次调查”共持续3年左右时间,2014年做好调查前期准备,2015年组织实施调查,2015年底整理公布主要数据,2016年进行数据深度开发。以201581日零时为调查标准时点,持续一个月。我省调查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201551日至2015731):5月,选拔省级督导员参加全国培训;6月,省老龄办组织培训督导员(有关设区市各1人、被抽中的11个县(区)各2人、44个乡镇(街道)各1名);7月,有关设区市老龄办或被抽中的县(区)老龄办选拔、培训调查员(每个被抽中的村(居)各2人)。

调查阶段(201581日至831):以被抽中的县(区)为单位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同时,省老龄办将配合全国老龄办调查督导组赴各地调查督导。

收集阶段(201591日至915日):有关设区市老龄办和被抽中的县(区)老龄办集中、验收、邮运调查问卷。

四、组织领导

“第四次调查”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全国老龄办主办,全国31个省级老龄办协办,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工作,被抽中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承担具体工作。

为加强我省“第四次调查”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省民政厅厅长、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老龄办主任赖军任组长,省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老龄办。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有关设区市老龄办、民政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有关设区市和被抽中的()老龄办要成立调查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地的调查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调查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保障调查经费。有关设区市和被抽中的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将调查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

()做好调查宣传工作。有关设区市老龄、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宣传工作,宣传调查的意义与作用,扩大调查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

()做好调查培训工作。调查培训工作关系到调查的质量,是调查成败的关键。有关设区市老龄办务必认真选拔督导员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培训工作并做好本地区调查员的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基层和社会力量。要充分发挥老龄、民政工作组织网络和社区基层组织的本地优势,调动民政助理员、社区干部、基层老年协会和基层老年学学会骨干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统一组织,形成合力,做好调查工作。

(六)确保数据来源真实性。调查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逐户入户走访调查,并依据调查员手册,如实填写问卷,切实保证有关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对于未按照调查方案和调查要求进行调查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要重新组织调查。

附件:1.福建省“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建省“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3.福建省“第四次调查”县(区)和乡镇(街道)名单

 

 

 

 

 

 

 

省老龄办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201557

 

 

 

 

 

 

 

 

 

 

附件1

 

福建省“第四次调查”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长:  军 省民政厅厅长、老龄工作委员会副

主任、老龄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方少雄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长:彭宣华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副处

潘仕礼省民政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姚瑞金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调研员

张冀闽省老龄办副主任

 

 

 

 

 

 

 

 

 

 

附件2

 

福建省“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名单

           

  任:张冀闽省老龄办副主任

副主任:郭战平省老龄办综合处处长

薛国栋省老龄办调研处处长

许国英省老年杂志社社长

联系人:陈友华省老龄办调研处副处长

电话:0591-83588932   13685005019

  莉 省老龄办调研处主任科员

电话:0591-87669782   13805098869

  向 省老年学学会联络部主任

电话:0591-87720859   13358218503

邮箱:fjllbdyc@163.com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263号综合服务大楼9

邮编:350003

 

 

 

 

附件3

 

福建省“第四次调查”县(区)和乡镇(街道)名单

 

台江区:茶亭街道瀛洲街道、苍霞街道、上海街道

晋安区:茶园街道、新店、岳峰镇、鼓山镇

闽侯县:竹岐乡、南通、青口镇、上街镇

思明区:鹭江街道、梧村街道、开元街道筼筜街道

漳浦县:前亭镇、深土镇、旧镇镇、绥安镇

诏安县:梅岭镇、官陂镇、桥东镇、南诏镇

鲤城区:临江街道、海滨街道、鲤中街道、开元街道

德化县:美湖乡、上涌、浔中镇、龙浔镇

涵江涵西街道白塘江口镇、江口镇

荔城区:镇海街道北高镇、新度镇、黄石镇

延平区:紫云街道、四鹤街道、塔前镇、夏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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