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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籍大型载客汽车、低速汽车未用反光材料喷涂、粘贴放大的牌号 *
办事指南
事项编号
35050047-CF-016
事项名称
本省籍大型载客汽车、低速汽车未用反光材料喷涂、粘贴放大的牌号 *
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警告
法定依据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
法定期限
30
办理机关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监督部门电话
28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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