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52:00]

  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听众朋友们对我市禁毒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这里,我代表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向广大听众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禁毒工作,对禁毒支队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听众朋友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们对我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来信或来电,来信请寄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秘书科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禁毒支队政风行风问题的,请您拨打“0595-22180315”。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个调查处理,您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研究处理结果将逐一向听众朋友反馈和解答,谢谢!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48:00]

  首先,我们要确认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事实。由查获吸毒人员办案单位收集材料,证实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事实。再将所收集材料报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核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核实无误后报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核实。禁毒总队核实无误后将删除错误的吸毒人员信息。但因具体情况差异,更改删除错误信息流程也有差异。建议你拨打059522180103,将具体情况告知,我们将视情进行处理。

网友[2018-06-07 10:47:00]

  因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导致被公安机关登记为吸毒人员,要如何处理?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41:00]

  一是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二是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七条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福建省禁毒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申领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驾驶证照。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以及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行为的人员,已取得的相关驾驶证照应当依法注销。因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或者解除戒毒措施后申领相关驾驶证照的,应当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吸毒检测报告。

网友[2018-06-07 10:40:00]

  对毒驾是如何处罚?对以后驾驶机动车有什么影响?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36:00]

  随着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强,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用各种方法伪装毒品。如:神仙水、奶茶、跳跳糖、茶包、橙汁等,其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可卡因、苯丙胺、氯胺酮等,服食方式简单,只需将毒品粉末或液体与可乐等饮料混合即可饮用,饮用后令人异常亢奋,维持时间比吸食冰毒时间更长,对吸毒人员更具诱惑力。

网友[2018-06-07 10:35:00]

  除了海洛因、冰毒、K粉等毒品,还有哪些毒品是常见的?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31:00]

  滥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属吸毒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5月1日,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是毒品的一种。种类有:联邦止咳露、奥亭止咳水、佩夫人克露、新泰洛其、克斯林等。非法服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是吸毒行为,非法买卖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是贩毒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网友[2018-06-07 10:30:00]

  喝止咳水上瘾算吸毒吗?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26:00]

  一旦发现吸毒者,家属、亲戚、领导、同事应帮助他们了解吸毒的危害性及其严重性,唤醒吸毒人员的理性和良知。吸毒者本人必须下决心,不再吸毒。如果是已经吸毒成瘾,可以到正规的戒毒医疗机构自愿戒毒,或者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公安机关将根据其成瘾程度,对其责令社区戒毒或者是强制隔离戒毒。目前,全市共建有自愿戒毒医疗机构5家:1、泉州市第三医院自愿戒毒科,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白沙二村,联系电话: 059527550833;2、惠安县紫山镇卫生院戒毒治疗科,地址:惠安县紫山镇油园街210号,联系电话: 17750958523;3、泉州市安溪县第三医院戒毒治疗科,地址:安溪县凤城镇祥明路169号,联系电话:059568785100;4、晋江市捷达医院,地址:晋江市长兴路158号(世纪公园对面),联系电话:059582995577;5、南安市康复院戒毒医疗科,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彭浦路166号,联系电话:059586363726。

网友[2018-06-07 10:25:00]

  如果身边有人吸毒,怎样才能戒掉呢?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21:00]

  本月26号是第31个“626”国际禁毒日,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的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我市将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禁毒宣传氛围。今年是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建设的收官之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和“禁毒预防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双创活动 ,再打造一批功能齐全、宣传覆盖面广的省、市级禁毒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此外,我们还将联合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戒毒人员“现身说法”活动、学校“禁毒教育周”和暑假禁毒社会实践活动。另外,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公共场所LED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等户外传媒和机场、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的广告牌,集中开展禁毒新闻宣传和禁毒公益广告展播,加大禁毒新闻宣传力度,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强大的禁毒舆论声势。期间,我们将在全市公交车载电视和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播放禁毒标语广告,群发禁毒宣传短信,录制禁毒主题广播电视节目。

主持人(2018-06-07 10:20:00)

  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我市将开展哪些禁毒宣传活动?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16:00]

  受国际国内毒潮的侵蚀和影响,当前我市面临的毒品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吸毒人数逐年增加。目前,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2.2万人,而实际吸毒人数远大于此。其中吸食冰毒、K粉人员达1.7万余名,占吸毒总数的77%。二是合成毒品来势凶猛。以冰毒为代表的合成毒品滥用严重,去年以来,全市查获吸毒人员4333余人次,其中吸食冰毒的达3467人次占80%,冰毒已成为我市的主要毒品和突出的毒品问题。三是网络涉毒问题凸显。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出现利用QQ、微信等网络进行贩毒、教授制毒技术和淫秽活动的新手法,给公安机关取证、打击增加难度。

主持人(2018-06-07 10:15:00)

  您能否介绍下我市目前面临的毒品形势?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11:00]

  2017年,我市各地、各禁毒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深化预防教育,全面提升管控力度,全面强化严打整治,统筹推进禁毒各项工作,有力遏制毒品快速蔓延势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全市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1600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29名,缴获冰毒、氯胺酮、海洛因等大量毒品;查获吸毒人员4333人次,依法强制隔离戒毒795人,执行社区戒毒1234人、社区康复341人;建成52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和54个禁毒教育基地,承办了全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现场会,2017年度禁毒工作综合考评名列全省第一。

主持人(2018-06-07 10:10:00)

  您能否介绍下我市2017年禁毒工作情况?
  
主持人(2018-06-07 10:05:00)

  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职能主要:一是负责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毒品犯罪对策;二是直接侦办本市和上级交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等各类重特大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缉捕重大犯罪嫌疑人;三是组织实施全市阶段性的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四是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林建华副调研员[2018-06-07 10:00:00]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调研员林建华,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交流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倾听听众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禁毒支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禁毒工作水平。对于您的咨询,我们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解决。同时,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听众朋友们对禁毒支队的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