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6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黄金顺,86日周六上午1000——1100,我将带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我市住房公积金最新出台的政策咨询,以及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具体业务,现场接听广大干部和企业职工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干部和企业职工踊跃参与,谢谢!

时 间:2016-08-06

嘉 宾: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我是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黄金顺。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与泉州市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这次的“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此,我代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各位听众共同来参与住房公积金“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谢谢大家! 

  【主持人】: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问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2015330日起,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等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降低至20%20159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主持人】:关于低收入职工购房贷款的政策问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任黄金顺】:购房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在没有其他负债情况下,按最长贷款年限20年测算,最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33万元,购买二手房的按最长贷款年限15年测算,最低可申请27万元,促进刚性购房需求。 

  【主持人】:关于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1)2015330(含)起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要求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包括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职工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并适用新的住房公积金套数认定标准。 

  (2)市管理中心只在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及贷款台账中,查询购房职工家庭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现有住房套数。 

  (3)2015年3月29(含)以前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然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包括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职工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并仍按原政策的住房公积金套数认定标准执行。 

  【网友】: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问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租房提取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租住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所租房屋的所有权证、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以上三项材料任选其一)。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上年度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2015年职工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 

  【网友】:关于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泉州市从201621开始实行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一)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需符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泉政文〔2013302号)、《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意见》(泉政办〔2013290号)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户籍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在泉州市购买自住住房。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3.购房职工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或一方在异地缴存、一方在泉州缴存的,可视为“双职工”,享受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 

  4.购房职工夫妻双方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办理异地贷款。市管理中心应根据购房职工家庭在缴存地(结合《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中的缴存地公积金贷款次数)及我市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及贷款台账中的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5.不得向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职工家庭发放异地贷款。 

  6.在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不能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7.异地贷款的申请材料除增加一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利率标准、收入认定、信用界定等审核条件均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同。 

  【网友】:关于住房公积金跨行逐月还贷问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为进一步缓解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资金压力,从20151123日起,在建行、中行、工行、农行及兴行等贷款承办银行全面开通跨行冲还贷业务,为职工“敢消费、能消费”提供可靠保障。 

  【主持人】: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201651日起,泉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取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变更表》等2份提取业务申请表格;全面取消收取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且职工在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转账类提取业务时,在审批单上签名并注明本人手机号码,领取证明材料原件及审批单客户联后即可,无需再到银行柜台办理,办理流程从填表、盖章、中心窗口办理、银行确认四环节精简到仅剩中心办理一个环节,为缴存职工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 

  【网友】: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住建部等4部委文件精神,我市从20165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24% 

  【网友】:关于2016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问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公布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1)上限标准  

  (一)2016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54044元÷12×3=13511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3511×12%+13511×12%=3242元(四舍五入)。  

  (二)2016年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54044元÷12×5 =22518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2518×12%+22518×12%=5404元(四舍五入)。  

  2)下限标准  

  (一)2016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350×5%+1350×5%=136元(四舍五入)。  

  (二)2016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23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230×5%+1230×5%=124元(四舍五入)。 

  【网友】: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问题?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金顺】: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97号),自2016722日起20171231日止,凡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可直接凭房地产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转至监管账户,充当首付款,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722以前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按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