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森林法》网上调查问卷
新修订的《森林法》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森林法》普法宣传,特开展此次调查。
调查时间:(2020-12-02 17:54:09) 到 (2021-01-01 18:07:15) 来源:林业局 状态:
已结束
1、每年植树节是什么时候?
3月1日
3月12日
3月17日
2、当事人不服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何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
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
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年
3、临时使用林地一般不超过多长时间?
1年
2年
3年
4、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多长时间内,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年
2年
3年
5、运输木材是否需要办理运输许可证?
需要
不需要
不清楚
6、对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
不可以
不清楚
7、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方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出租
入股
转让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经民主程序可以依法通过哪些方式流转?
招标
拍卖
公开协商
9、下列哪些区域应当划定为公益林?
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域
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重要湿地和重要水库周围
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
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
10、下列哪些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有关标准的可以由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11、公益林可以采伐的情形有?
抚育、更新
低质低效林改造
科研或者实验需要
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需要
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需要
遭受自然灾害需要
12、自然保护区林木可以采伐的情形有?
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森林防火
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
遭受自然灾害
实验区的竹林
13、下列哪些情形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
采挖移植树木
采伐自留山的林木
14、下列哪些情形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
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
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15、林业主管部门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进行现场检查
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封存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的林木
查封、扣押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查封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有关的场所
16、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
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
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
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
17、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责令补种树木?
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
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
盗伐林木的
滥伐林木的
18、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行使森林法规定的哪些行政处罚权?
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林木毁坏的
盗伐、滥伐林木的
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
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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