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竞赛、编制单位征集比选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法定依据 | 1.《关于设立“泉州市城乡规划测绘咨询服务中心”的批复》(泉编〔1996〕78号); 2.《关于泉州市城乡规划测绘咨询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泉委编〔2001〕15号); 3.《关于鼓励引入大师领衔设计提升我省城市建筑水平的意见(试行)》(闽建设〔2012〕16号); 4.《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230号)。 |
办理条件 | 申请组织泉州市城市规划、建筑方案设计竞赛的单位。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检测、技术论证的时间)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检测、技术论证的时间) |
办理材料 | 1.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2.办理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4.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设计条件、设计要点和用地线红图各一份; 5.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图。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或有参考价值的场地附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详勘资料。水、电、燃气、供热、环保、通讯、市政道路和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各一份; 6.有设计要求说明书一份。 注:所有复印件(均采用A4或A3纸,方案图纸除外)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的应签名),并携带原件备核。 |
事项收费 | 收费标准:按阶段设计费的5%-10%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
办理机关 |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
责任部门 | 信息中心 |
办公地址 | 泉州市津淮街中段毅达商住中心2号楼201室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联系电话 | 0595-22562692 |
监督部门电话 | 0595-22177550、0595-22132213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