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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保障老年人无障碍出行方面,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

  近年来,我市将无障碍改造提升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我市抓城建提品质专项行动之中,按照国家和我省无障碍设施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居住区和居住建筑等六类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以居住场所为轴心,以生活社区为半径,以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为依托,推进城市交通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 
  在项目组织谋划实施方面:对于室内空间,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实施加装电梯,对各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开展地面防滑、扶手及抓杆等适老化改造;对于室外空间,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等道路通行提升工程,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清理占道行为,修补道路破损,拓宽过窄人行道,从而让老年人享受舒适便捷、安全无忧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327个无障碍项目的改造提升,打造了30个无障碍改造示范样板项目和1个无障碍改造示范区。同时,2023年计划完成65个无障碍项目的改造提升,打造丰泽东海、泉港山腰等2个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街道。 
  在项目建设质量管控方面:对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在设计阶段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入手,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涉及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无障碍适老化设计。强化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将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纳入质量安全检查的内容,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责令进行整改,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在组织验收时,要求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对未按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确保无障碍设施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2023年以来共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检查11次,指导建设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