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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是什么时候?

  城乡居民下一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当年度9月1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补缴期为参保年度的1月1日至10月31日。1月1日至3月1日(不含)前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缴费之日起60天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中,7月1日起缴费的按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